越南突然出手!中国货物过境迎来严监管,转口贸易变天了?
- 作者:维运网
- 来源:维运网
- 发布日期:2026-06-22
近日,越南工贸部正式发布《2026年第43号合并文件》(43/VBHN-BCT),对中国货物经越南领土过境运输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统一整合,并纳入此前修订的相关条款。文件明确了过境货物许可、口岸范围、运输路线及监管要求等内容。01新规规范中国货物过境运输根据文件规定,禁止出口、暂停出口、禁止进口及暂停进口的货物不得经越南领土过境。其他货物则需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过境许可证后方可运输。仅允许经4对中越边境口岸过境文件明确,中国货物经越南领土过境运输目前主要通过以下4对边境口岸实施:• 河口(Hekou)—老街(Lào Cai)• 友谊关(Friendship Pass)—友谊关口岸(Hữu Nghị)• 东兴(Dongxing)—芒街(Móng Cái)• 凭祥(Pingxiang)—同登(Đồng Đăng)
过境货物最长停留30天根据规定,货物完成入境海关手续后,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停留期限,企业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延期次数及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全程接受海关监管
文件同时强调,过境货物在越南境内运输期间必须接受海关全程监管。货物应保持原包装、原封识状态,进出境数量必须一致。未经许可,不得在越南境内进行加工、拆分、调换货物或改变运输目的。如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破损等情况,货主或承运人需及时向海关及相关主管机构报告。02越南持续加强原产地与转口贸易监管近年来,随着全球供应链重构以及部分制造业向东南亚转移,越南对原产地管理、转口贸易和贸易合规问题的监管持续加强。尤其是在欧美市场持续加强原产地审查背景下,越南政府多次表示将严厉打击借道越南规避关税、伪造原产地证明以及违规转口贸易等行为,以维护本国出口信誉和国际贸易秩序。
行业观察从政策内容来看,此次43号文件更接近于对既有法规体系的统一整合与细化,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新增禁令”。但在当前全球贸易合规审查趋严、原产地核查加强的背景下,越南正进一步强化对中国货物过境运输的监管。对于涉及中国—越南—第三国供应链布局的企业而言,建议重点关注过境许可、运输时效、海关监管以及原产地合规要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影响货物流转和交付安排。
过境货物最长停留30天根据规定,货物完成入境海关手续后,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停留期限,企业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延期次数及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全程接受海关监管
文件同时强调,过境货物在越南境内运输期间必须接受海关全程监管。货物应保持原包装、原封识状态,进出境数量必须一致。未经许可,不得在越南境内进行加工、拆分、调换货物或改变运输目的。如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破损等情况,货主或承运人需及时向海关及相关主管机构报告。02越南持续加强原产地与转口贸易监管近年来,随着全球供应链重构以及部分制造业向东南亚转移,越南对原产地管理、转口贸易和贸易合规问题的监管持续加强。尤其是在欧美市场持续加强原产地审查背景下,越南政府多次表示将严厉打击借道越南规避关税、伪造原产地证明以及违规转口贸易等行为,以维护本国出口信誉和国际贸易秩序。
行业观察从政策内容来看,此次43号文件更接近于对既有法规体系的统一整合与细化,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新增禁令”。但在当前全球贸易合规审查趋严、原产地核查加强的背景下,越南正进一步强化对中国货物过境运输的监管。对于涉及中国—越南—第三国供应链布局的企业而言,建议重点关注过境许可、运输时效、海关监管以及原产地合规要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影响货物流转和交付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