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新闻动态 > 货物索赔人的权利和责任

货物索赔人的权利和责任

  • 作者:Hank
  • 来源:信德海事
  • 发布日期:2019-06-12
作为专业的货代公司,我们应该不仅仅对于货物的运输有专业的知识,也应该适当地掌握货物保险和索赔方面的知识。之前我们的同事就遇到了海损的问题,我们也同样和客户一起面对困境,尽早地解决了问题。

运输合同是什么?

船东应检查确认哪些文件构成了运输合同的条款,并确保所有文件都已得到。提单是作为运输合同吗?是否有条款被包含在其他文件里?

为确认运输合同,首先应考虑各相关方之间的关系。

承运人与货方的关系:

可转让提单,可以从体现在提单上的收货人转给未体现在提单上的收货人。这就允许船舶在航行中,货物仍旧可以继续贸易。如果该转让是合法的话,可转让提单可作为承运人和货方之间的运输合同。

船东应确保能拿到完整的提单,包括正反面,以检查提单条款,并入的文件,譬如租约,适用法律及管辖权,或有关仲裁的协定。

适用条款:

船东应检查确认是否有租约条款并入了提单,提单并入条款中是否写明了某租约及其日期?如果没有,船东应考虑提单适用哪份租约,并去取得完整的租约内容。如果在有多份租约的情况下,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

英国法下,如果由于某方疏忽提单中未并入租约,或并入了一个错误的租约(譬如一个不存在的租约),将推定主期租租约适用且并入提单,因为这是以船东为当事方的租约(除非船舶是处于光租租赁状态下)。

如果存在一个转租程租租约,转租程租租约将作为可适用的租约,因其和货物运输及提单项下的航次有更密切的联系。船东应立即去索要该转租程租租约,并检查确认其中的条款。

提单中并入条款的描述也需特别注意。总体的描述例如“all terms, conditions…”只能将譬如装货、运输、卸货及运费支付类的租约条款并入提单。与货物运输无关的租约条款,譬如滞期相关义务及优先权,很有可能未被并入提单。附加条款,譬如完整协议条款,基本也是被认作不并入提单,除非明确提及。所以如果要并入管辖权或仲裁协议,一定要明确提及。如果仅描述为“all terms are incorporated”,这种说法并不足以代表将上述的全部条款并入租约。

发货人与承运人的关系:

在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提单基本只是被认作运输合同的证明。因为在提单签发前,货物运输合同基本已经都确定了,譬如“booking note”或是“fixture note”可用于判断发货人和承运人之间已协商认可的合同条款。

当发货人同时也是租家时,租约将作为运输合同,提单将没有合同效力。但提单仍可作为货物收据的证明,以及如果是可转让提单的话,作为所有权凭证。

在运输合同中的条款已经明确后,船东应注意检查:

a) 货方索赔是否是针对合约承运人
b) 在运输合同下货方是否有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