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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品行业相关刑事法律风险简析

  • 作者:sofreight.com
  • 发布日期:2023-03-30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些行业受到了较大影响,特别是冻品行业——新型冠状病毒在低温环境下存活更久,易导致冷链病毒传播。走私冻品不仅严重破坏海关的监管秩序和正常的贸易秩序,也存在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因此,国家及各地都推出了针对冻品行业加强监管的相关政策。本文将着重分析目前冻品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能遇到的刑事法律风险。



走私犯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冻品行业最常触及的刑事犯罪案件是走私犯罪,而其中涉及最多的罪名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入国(边)境的行为。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在相关案例中,除绕关走私及其提供相关帮助行为的情况外,冻品行业中最易触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的情形是,行为人在明知冻品来自疫区或禁止进口的国家或地区的情况下,仍然向走私人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论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在冻品业相关刑事案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数量仅次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冻品相关的走私普通货物案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海上走私为主的绕关走私案件;另一类是涉及以低报伪报等方式通关的走私案件。



在涉冻品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不乏企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的情形。此类案件与前述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主要的不同在于,货物的来源地不是境外疫区或禁止进口的国家或地区。



此外,在涉及低报伪报的企业中,不少是因为货主贪图便宜,在支付“包税费”后,放任代理公司采取任何形式通关的。企业尤其要注意的是,即使并未实际参与虚假单证的制作,也未经手任何报关材料,但是货主在明知“包税费”明显低于货物正常进口的应缴税额情况下,仍然委托该代理公司进口货物的,货主是具有放任走私主观故意的,与代理公司构成走私犯罪的共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行为人销售的是走私冻品,却仍然选择购买的行为,还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范畴,依照《刑法》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与前述《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货物。例如,行为人购买的是屡经转手的走私货物,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境外冻品,若检测出具有来自别的国家或地区动物身上的病原体等,可能触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单位构成本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销售国家为防控疾病明令禁止销售的冻品等情况,若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能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类案件的行为同时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相关刑事风险



2022年1月21日,根据北京警方通报的涉疫案件情况,在针对出现的冷链储存运输从业人员确诊病例情况,配合卫健、疾控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流调溯源、行政监管过程中,北京警方发现某食品批发部经营人杨某某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将自东南亚某国进口的带鱼等海产品的进口标签更换为国产标识,以逃避进口冷链产品正常监管,存在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已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



此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若是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Tips



一是在采购进口冻品时,一定要明确货物的来源,注意冻品相关检疫证明等进口文件的真实性,以及货物的合法性,不要采购来路不明的货物,防范相关刑事犯罪风险。



二是在进口申报环节,必须慎重对待报关,应做到如实申报,密切关注通关过程中申报的品名、规格、数量和相关单证的真实性,并对低价包税等情况提高警惕。



三是企业应当提高日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合规、合法经营。